第一階段消費券有效期至明日

第一期消費券已於今年4月7日發放,有效期至明日。
第一期消費券已於今年4月7日發放,有效期至明日。

【本報訊】政府早前向合資格市民派發合共一萬元的電子消費券。第一階段5,000元消費券已於今年4月7日發放,有效期至明日(10月31日),屆時第一階段消費券的餘額將會失效,不能使用。若市民以八達通卡領取第一階段消費券,而又未領取該期內的1,000元消費券餘額需留意,雖然最後領取時間是下月16日,但「合資格消費」截數日同樣為明日。

政府年初宣布向市民發放總共一萬元的消費券,首階段派發5,000元,使用支付寶香港、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帳戶收取消費券的市民於4月已全數領取5,000元,但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用戶需分兩次,先於4月領取4,000元,而用戶需先累積「合資格消費」滿4,000元才可領取餘下1,000元。而若八達通用戶至本月31日累積的「合資格消費」仍不達標,則將不能領取相關「尾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