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浩鳴公開陳報狀指陳同佳代表律師曾與台灣陸委會聯繫

協助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向傳媒公開一份由陳同佳代表律師去年向台灣士林地檢署提交的陳報狀,指陳同佳一直有到台灣投案的決心,並非消極不作為。 陳報狀指出,陳同佳代表律師去年與台灣陸委會指定「單一窗口」聯繫,表明陳同佳希望盡速前往台灣面對刑事偵查的意願,雙方已觸及申辦簽證、航班和逮捕後等程序。 代表律師之後致電「單一窗口」,指陳同佳將聯絡當局詢問有關投案事宜,對方原本答應會接聽陳同佳的電話,不過當晚以短訊通知他們,指「特區政府要回應台方提出的司法互助要求,又指案件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之行使,必須由台港雙方協商,才有陳同佳入境台灣的問題,希望陳同佳不用再致電與有關窗口聯繫,等待雙方政府的協商結果」。 管浩鳴回覆傳媒查詢說,台灣方面接獲有關陳報狀至今大約一年,仍然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