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浩鳴:陳同佳仍然居住在警方提供安全屋

觸發政府去年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去年10月就洗黑錢案刑滿出獄,他當時說願意自首,到台灣受審服刑,但至今11個月仍未出發。一直跟進事件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陳同佳仍然居住在警方提供的安全屋,又指這是陳同佳提出要求。 管浩鳴又說,會等台灣與香港通關後,他本人先去台灣和律師見面,安排自首事宜,又指陳同佳並無想過逃避面對事件,他本人會盡一切努力安排。 死者潘曉穎的母親接受《立場新聞》訪問時說「人在做,天在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她認為,兩地疫情已緩和,疫情不可能再是遲遲未行動理由,促請陳同佳盡快兌現承諾到台灣投案。 潘太說,陳同佳出獄快將一年,由他出獄、台灣大選、農曆新年以至疫情,仍然是無了期,認為陳同佳如果真的承擔所造成的大錯,應盡快兌現承諾,不要再拖延,希望盡快有公道,令女兒可以安息。 台灣殺人案觸發當局修訂《逃犯條例》,其後本港發生連串示威衝突。潘太在訪問中說,一家人既是受害者、也是普通升斗市民,看見女兒的案件不幸成為一連串風波的起點,作為死者家屬,她感到非常難過、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