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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浩鳴:陳同佳現身處偏遠地方 研究以域外法權處理台灣殺人案

【Now新聞台】新任立法會議員管浩鳴在本台節目《大鳴大放》提出,可考慮以「域外法權」方式,賦權本港法院審理台灣殺人案,但承認難以解決追溯力的問題,又透露陳同佳被列黑名單,無法自行飛往台灣自首。

牧師管浩鳴循選委會界別晉身立法會,他在本台節目《大鳴大放》指,希望尋求其他方法處理陳同佳案,包括考慮以「域外法權」方式,令本地法院有權審理台灣殺人案,但承認有一定難度。

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管浩鳴:「當年以逃犯條例遣返罪犯是最理想的做法,但究竟會不會有『次等理想』,例如有人提出過用域外法權,但域外法權有一個追溯力的問題。我不是法律的專家,我也希望可以找一些熟悉普通法的人士幫忙。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可能他也要想想如何填補這個漏洞,起碼通過新的域外法權,使香港人在非香港地方,俗稱『屬人』還是『屬地』,我覺得這應該是正常的做法。」

他指陳同佳現身處偏遠的地方,自首意願從沒改變,但因為被列作黑名單,而無法前往台灣。

管浩鳴:「可能很多觀眾都不明白,其實我和陳同佳都乘搭不了去台灣的飛機。如果可以乘搭那就容易了,但現在根本沒辦法乘飛機,因為我們被列入了黑名單。(已曾嘗試及知道了嗎?)試過了。(試過上飛機嗎?)我們當時詢問過航空公司,他們回應說:『你們不要來了。』」

陳同佳案最終觸發反修例運動,不少年輕人被捕。管浩鳴考慮提出私人條例草案,容許完成服刑的年青人,撤銷警方的案底紀錄,只保留法庭存檔,方便他們重新出發。

管浩鳴:「希望在年輕人中推行更生計劃,特別是犯過事的年輕人,或曾參與社會運動,可以給予更生機會,特別是案底。大家都明白案底就如烙印,足以影響一生。我認為如果透過一個委員會,可以向特首提出建議,可能透過立法過程,看看能否完成這計劃。」

管浩鳴本身無政黨背景,他傾向在議會保持獨立身份,暫不打算與其他議員結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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