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雍盛苑九空置單位未出租 陳帆:正進行可行性研究

粉嶺雍盛苑。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民建聯劉國勳在立法會大會問及,屬可租可買計劃屋苑的粉嶺雍盛苑內有九個原用作兒童宿舍的單位,自2006年有關社福機構遷出後一直空置,而房屋署有意將該等單位改作出租單位用途,但地政總署表示,該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須取得所有業主的同意方可改變該等單位的用途,而由於部分業主難以取得聯絡,此事一直膠着,以致房屋資源白白浪費。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回覆指,根據地契條款,房委會須要在雍盛苑提供特定的社會福利╱教育設施(包括兒童之家)。由於實際情況所限,例如沒有獨立門口連接大廈外圍,處所分散在不同樓層,單位的高度未能符合現時作為兒童之家的規定和需要與住宅部分共同使用升降機及大堂出入,其他社區或社會福利服務機構申請租賃時,有一定的考慮。 他續指,房委會過去曾考慮把這些單位改作其他用途,包括公屋單位,並將繼續與有關部門(例如地政總署,社署等)積極檢視所有可行的解決方案,包括考慮改作其他用途,讓有關單位可盡快找到合適用途,以善用資源。 截至今年五月底,房委會轄下有六個社會福利設施處所內有空置單位,當中一個處所的單位空置期少於三年,並正預備與相關團體簽訂租約。其他處所的單位空置期多於五年,而房委會正預備與相關團體簽訂租約,或正進行可行性研究及諮詢居民,當中包括上述雍盛苑的社會福利設施單位。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