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隧堵路反國歌法 2司機一認罪一候審

【on.cc東網專訊】2男子涉嫌在去年因反對國歌法二讀辯論,而響應網上號召,以慢駛方式堵塞紅磡海底隧道往香港方向的行車線,而各被控1項公眾妨擾罪。此外他們各自駕駛的私家車經檢驗後,亦被發現有各有問題,每人各被控違反2項道路交通規例。他們其中1人今天(15日)在東區法院承認3項控罪,獲准保釋至4月9日判刑。另一男子則承認違反兩項道路交通規例,否認公眾妨擾罪,案件將排期至5月27日開審。

2名被告依次為簡漢強(40歲、銷售經理)及郭俊偉(26歲、助理工程師),各被控一項公眾妨擾罪。控罪指2人在2020年5月27日,在香港海底隧道的九龍往香港方向,以不合理速度慢駛私家車,阻礙其他隧道使用者。2人另各被控違反兩項道路交通規例,簡被控裝設在駕駛座椅可看到視像顯示器的屏幕,以及車輛排放過量的污染物;郭則被控車輛的水箱護罩安裝不穩固,以及強制性前燈故障。

案情指,當日早上8時許,2人各自駕駛私家車進入紅隧,並以10至15公里的時速行駛,當時郭的車輛在右線,簡的車輛在左線,而他們前面並沒有其他車輛。1分鐘後,隧道的營運經理便發現有堵塞,而警員也在控制室留意情況,二人最終在紅隧出口被截停及拘捕。據被阻塞的司機透露,平日過紅隧的行車時間約為5分鐘,當日則要大概6至7分鐘。

郭今日承認3項控罪,他求情時指自己的行為愚蠢幼稚,又指他與另一被告並不相識,沒有組織犯案,惟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立即反駁,表示被告響應網上呼籲,便已經是有組織的犯罪。現階段先維他索除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准他保釋。而簡就否認公眾妨擾罪,案件排期5月27日開審,控方將傳召隧道公司營運經理作供,並呈上15分鐘的閉路電視片段及10分鐘的車輛拍攝片段。辯方則會傳召一名醫生作專家證人,解釋被告當時因神經系統關節創傷,導致右手無法使力,影響駕駛速度。裁判官聞言即質疑被告「情況咁差,依家重可以揸車?」並決定新增一項保釋條件,要求被告交出駕駛執照,除非有醫生證明,否則候審期間不可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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