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法院拒下令 蘋果為毒販手機解鎖

美國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官駁回司法部要求,拒絕下令蘋果公司協助美國司法部,將一名嫌疑毒販的iPhone手機解鎖。 布魯克林地區法官奧倫斯坦(James Orenstein)作出裁決時,指他沒有法律權力,要求蘋果公司將2014年6月當局從一名嫌疑冰毒毒販的iPhone手機解鎖。他說,審視案情與雙方的爭議點後,總結沒有任何因素可迫使蘋果公司違背自己的意願,協助政府部門辦案。 奧倫斯坦指出,1789年通過的《全令狀法》(All Writs Act),不能迫使蘋果公司解鎖,因為根據1994年更新要求設備製造公司和流動通訊公司提供「後門」的做法,蘋果公司可獲豁免執行該法案的大部分要求。 他亦考慮到若引用《全令狀法》,使用廣泛權力要求蘋果遵從法庭命令,類似事件可能接踵而來,因此駁回司法部要求。 奧倫斯坦解釋,涉及21世紀私隱和技術的重大問題應由當今立法者決定,而不是由對舊法律的重新解讀來決定。 司法部則對裁決表示失望,表示日內會在同一地區尋求更高級法院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