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有積怨再生口角 內地夫婦拳打腳踢鄰居被判囚

男被告楊建波。

【星島日報報道】居於葵涌石蔭邨的兩家人素有積怨,內地夫婦待鄰居一家外出時攝錄對方,兩家人發生口角,內地夫婦拳打腳踢及將對方推撞向牆,女鄰居又坐在暈倒的男鄰居身上大叫自己被非禮。事主女兒攝下事件經過後,趁機逃脫並報警。內地夫婦早前被裁定有意圖而傷人、襲襲致造成身體受到傷害、刑事毀壞等5罪成,男被告今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年2個月,女方則被判囚一年。 法官判刑時指,同為55歲的男被告楊建波及女被告王瑜珍沒有使用武器犯事,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同時接納辯方所言,本案為突發性質,非兩被告預謀犯事。 惟男被告曾拳打女事主致其暈倒,在其失去意識時再打其頭、頭、腰部,致她多處受傷,罪責嚴重,而女被告亦坐在男事主大腿,推其頭部埋牆,但考慮到她初期有阻止男被告,武力亦比男被告較輕,罪責較輕。關於搶走及損壞手機部分,法官指此舉不同一般因貪念而起的偷竊罪,亦對男事主生活帶來不便,認為不適合判處罰款。最終判處二人入獄2年2個月及1年。 法庭記者:陳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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