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令下月完成計算特首選舉呈請上訴案訟費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及社民連梁國雄,早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僭建大宅,分別提出特首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指梁振英參選期間作失實陳述,被高等法院拒絕受理。 兩人上訴至終審法院失敗,去年被下令支付雙方訟費。何俊仁及梁國雄今日再向終審法院申請延長寬限期。 何俊仁和梁國雄都沒有到庭,代表律師表示,至今未收到訟費帳單,而他接手代表二人後,未有與計算訟費的有關人士直接聯絡。 法官得悉何俊仁及梁國雄分別須付訟費約30萬及9萬多元,表示「應該不是太複雜」,指不能無止境地再拖延下去。法官下令,要在7月7日前完成計算訟費及提交反對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