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罵警5分鐘被控喧嘩 官信警供詞判罪成

【on.cc東網專訊】一名資訊科技經理被指在前年11月11日「三罷」當日,辱罵正在清除路障的防暴警員「死黑警、成世執垃圾」,並煽動途人包圍警員。他被控告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行為罪,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至今日(9日)被裁判官鄭紀航裁定罪成。裁判官下令案件押後至6月18日聽取辯方求情及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候判。

34歲被告陳浩倫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柴灣道341至343號滙豐銀行外的公眾地方,不斷重複及持續地指罵警員,以及煽動人群阻礙警員,歷時約5分鐘,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辯方案情指,被告當日並無出言辱警,他因不滿警員眼見有女學生遭一名灰衫男子滋擾仍袖手旁觀,才與警員發生口角,詎料最終被捕。

裁判官今日裁決時表示,辯方對於2名作供警員的證供作出的種種批評,並無一項成立,有關批評也不會削弱警員證供的可信性及可靠性,裁定他們是誠實可靠的證人。至於被告在審訊時也有作供自辯,並傳召2名辯方證人作供,裁判官就批評被告的證供屬一派胡言、謊話連篇及砌詞狡辯,辯方證人的證供亦不可靠。

被告聲稱當日目睹有女學生遭灰衫男子滋擾,但裁判官就批評被告沒有耳聞目睹女生與男子爭執的起因,在不知誰對錯下,便抱不平跟該男子理論。裁判官指爭執現場附近其實有防暴警員駐守,但被告未有向該些警員求助,反而向不在爭執現場的防暴警員大表不滿。被告聲稱防暴警說過「阿Sir做嘢唔X使你教」、「出嚟搞事,依家就拉X你」,但裁判官不相信警員會在眾目睽睽下會如此斗膽說出這些說話。總括而言,法庭拒絕信納被告的版本為事實,相反控方已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所有控罪元素,因此裁定被告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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