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售刺身壽司須領許可證 月底起接受申請

針對近年沒有實體店而在網上售賣限制出售食物的經營者,食環署已擬備網上銷售限制出售食物的許可證,透過新牌照條件,限制出售刺身、壽司、不經烹煮而食用的蠔等,並規管食物必須來自合法來源、食物在運送過程中不受到干擾以減少交叉污染,以及時刻保存於安全合適的溫度。許可證將由本月22日起接受申請。 發言人表示,經營者須於網站提供許可證上的資料如許可證號碼、許可證上登記的地址及獲批准售賣的受限制食物等,供消費者在食環署網頁核實相關資料後才決定是否光顧有關網站。 發言人表示,除規管網上銷售限制出售食物的非實體店外,現時已領有食物業牌照或許可證的食物業處所,如同時透過網上銷售食物,食環署亦會在現行的持牌條件中施加上述的新條件,並會於現有牌照或許可證續期時生效。有關新持牌條件亦即時適用於新發出的牌照或許可證。 發言人重申,無論以傳統或網上方式從事食品銷售,經營者須根據其經營模式和所售賣食品的類別,按法例規定領取相關牌照或許可證。發言人又指,食環署一直有監察網上銷售食物的情況,如懷疑網上銷售供人食用的食物涉及無牌經營食物業或對食物來源有懷疑,會作出調查及採取適當跟進行動。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