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轉發開槍警員資料 女被告認罪判囚21日緩刑一年

一名23歲女子於去年西灣河警員開槍事件後,在網上通訊群組轉發涉及警員資料,違反高等法院頒布禁止任何人披露警員和家屬個人資料的禁制令,她在高等法院承認違反禁制令藐視法庭,被判囚21日,緩刑12個月,被告要繳付堂費1000元。 被告姚家瑜,當時轉發警員的住址和其妻子的手機號碼,帖文另有不要再發布及傳送等字句,被告透過律師承認字句只是掩飾。法官高浩文說,以諷刺手法呼籲他人不要轉載,並不會令犯案者逃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