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台主持否認違禁聚令 裁判官質疑控方無考慮防疫距離

【on.cc東網專訊】人稱「霸氣哥」的網台主持曾建峯、兩名網媒女記者及一名女子,被控去年勞動節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的示威活動中違反禁聚令,案件今天(20日)在沙田法院開審,但控方在開審前撤銷針對3位女被告的傳票,只檢控「霸氣哥」一人,裁判官彭亮廷聽取所有證供,押後至下周一(24日)裁決。

控方指被告曾建峯(45歲)故意參與當日的示威,與在場其他示威者有共同目的,若依賴作供警員證供,被告有份參與及不願離開現場,已經構成罪行。裁判官質疑指「唔使理距離?Even隔咗樓層?」辯方則強調被告遭票控時,其方圓8米沒有其他人,而當日警方封鎖線內也無其他人被票控,可以推論被告附近沒有聚集發生。

曾建峯被控於2020年5月1日,在新城市廣場一期3樓中庭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參與受禁群組聚集;其餘3名女被告分別是梁凱敏(27歲)、連穎茵(21歲)及楊秋琪(55歲),梁、連二人是網媒記者。她們原本被控於同日在一期3樓328號MARC JACOBS店外聚集。楊獲撤控後,法庭下令控方支付訟費給她。

被告曾建峯自辯稱,當日在新聞片段見到大批警員以防暴裝束高調進入商場巡邏,他認為商場內有「一家大細」、購物消閒人士,警方的做法並不合適,故前往商場的3樓中庭,與站在上層的警員議論,他強調自己身邊沒有其他人,他亦沒有叫口號、唱歌、或參與現場一切活動,但站在4樓的警員沒有對他的質詢作出回應。後來,有另一隊防暴警察警告他「行為不檢」,被告想與警察理論不果,更被警方包圍,他表示當時有警員想拉扯及制服他,但他強調自己並無任何肢體動作。最終警方向他發出禁聚令傳票。

控方質問被告的出現,是否增加了聚集的風險,被告則回答警方的出現才是增加了市民從警員身上感染的風險。他強調當時只想着現場人士的人身安全,擔心警察執法不公,並指他的出現只令警員及記者聚集,不過記者當時也站得較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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