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台主持「傑斯」承認煽動及洗黑錢囚32個月

網台主持「傑斯」尹耀昇,承認一項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罪及3項洗黑錢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32個月。法官亦下達充公令,要求被告6個月內交出487萬元資產,否則需要加監5年。 法官批評,被告在《香港國安法》生效的5個月內仍持續非法行為,明顯是挑戰法律,又說案發時本港經歷連串暴力衝突,被告的行為明顯是「火上加油」,加劇破壞社會安寧及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