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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記者被裁定抗拒警員罪成 判監4周緩刑兩年

【Now新聞台】一名網媒記者在去年五月旺角示威活動期間,在旺角洗衣街公廁內反抗截查警員,被裁定抗拒警務人員罪成,被判監禁4星期,緩刑24個月。

27歲的網媒記者何家欣抵達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裁決。

案情指,她在去年5月11日在洗衣街女廁內,抗拒四名正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時指,截查被告的女警身穿制服,而被告高呼「死黑警」,顯示被告清楚知道警員身份,而被告大聲呼叫造成廁所外的人起鬨,是為脫身製造機會,女警用雙手阻止被告離開,但被撥走。

法庭認同被告故意阻擾女警,裁定被告罪成,判囚4周,但考慮到被告有精神科疾病,須繼續覆診及治療,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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