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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記者被裁定抗拒警員罪成 改為下月中判刑

【Now新聞台】一名網媒記者在去年五月旺角示威活動期間,在旺角洗衣街公廁內反抗截查警員,被裁定抗拒警務人員罪成,押後判刑。

27歲的網媒記者何家欣,抵達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裁決。

案情指,她在去年5月11日在洗衣街女廁內抗拒四名正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裁決時指,截查被告的女警身穿制服,而被告高呼「死黑警」,顯示被告清楚知道警員身份,而被告大聲呼叫,造成廁所外的人起鬨,是為脫身製造機會,女警用雙手阻止被告離開,但被撥走。

法庭認同被告故意阻擾女警,裁定被告罪成,主任裁判官原先判,被告監禁四星期緩刑兩年,但其後重新開庭,指相關罪行不能以緩刑處理,為此致歉,將案件押後至7月17日重新判刑,期間被告可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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