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熱話:內地女曬戰利品 教內地人芝麻灣撈捕海洋生物

一名女子在內地社交平台教人在芝麻灣撈捕海洋生物。
一名女子在內地社交平台教人在芝麻灣撈捕海洋生物

疫情期間不少市民為免到人多地方,都會選擇到沙灘或郊野公園郊遊,但遊玩之餘亦要有公德心。一名嫁到香港的內地女到大嶼山芝麻灣遊玩期間,撈獲大量海洋生物。事後不止在內地社交平台狂曬「戰利品」,更提供「攻略」,教人在港撈海星海參。有網民批評該女子破壞海洋生態,「乜都貪,放得入口就係咁挖」。

網民Chan Siu Ying前日(31日)於Facebook群組「今晚食乜撚手小菜(嚴禁買賣)」上載圖片,又貼文稱,該對男女到芝麻灣瘋狂撈捕海洋生物。圖片所見,兩人似乎「有備而來」,女子用鐵鉗夾起一隻疑似海參的物體,又用網袋裝起數十隻小海星,另有數個膠盤裝起海星、貝類等海洋生物。

根據該名女子在內地社交平台「小紅書」的帳戶,自稱是嫁給港人的內地人,在該帳戶發現她將芝麻灣撈捕海洋生物的過程寫成「攻略」,教人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撈海洋生物所需工具。

網民認為該女子的行徑猖獗,執法部門理應處理,否則海洋生態會受到破壞。亦有網民認為,應該當場制止對方,而非事後於網上批評,事主就回應指,在網上發現該「攻略」後才揭發事件,並非親眼目擊。

據郊野公園條例26條(1e)指出,禁止或限制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殺死、獵捕、設陷阱捕捉、騷擾或打擾任何種類的野生動物;郊野公園條例26條(3)則指,凡違反或觸犯該等規例即屬犯罪,可處不超過$5000的罰款及為期不超過1年的監禁,如該罪行屬持續的罪行,則除就該罪行而施加的刑罰外,可另處每日不超過$100的罰款。

網民有話說:

Leo Yeung:捉嚟做乜嘢?唔好搞亂海洋生態啦

Zoe Yan:行山就行山啦,係要做啲自私嘢,破壞環境,去到邊都係咁

Esther Cmw:前世未見過沙灘有海產,一定要攞晒返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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