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新聞工作者聯盟:點擊率較低網媒遭政府新聞處拒絕用戶申請

網絡新聞工作者聯盟:點擊率較低網媒遭政府新聞處拒絕用戶申請

【Now新聞台】警方修訂《警察通例》中傳媒定義,由超過六十個網媒組成的香港網絡新聞工作者聯盟,批評修訂令採訪權變得不平等,而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在網誌表示,做法無損新聞自由。

警方修訂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定義,改以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已登記傳媒機構作為識別。

由超過六十個網媒組成的香港網絡新聞工作者聯盟舉行記者會,批評警方的修訂限制封鎖線內媒體的數量,變相將媒體分成不同階級,令採訪權變得不平等,強調政府新聞處發布系統只是消息渠道,並非用來衡量何謂媒體。

啤梨晚報記者林匡正:「可能一些小媒體,每天做專題報道,每天不一定有五則新聞,未必符合,但這樣是否等如他們不是媒體呢?另外,有些是自由記者,在外面拍照,將相片賣給不同媒體,這些又怎辦呢?甚至我讀新聞系傳理系,我是學生,我也有需要出來採訪,所以見到政府新聞處的登記制度十分落後,但這亦非重點,重點是不應用任何標準去篩選。」

聯盟指,有網媒因社交媒體專頁讚好數量較少及點擊率較低,遭到政府新聞處拒絕用戶申請。

新聞處發言人表示,有關說法與事實不符,只要符合四個條件,包括每星期最少五日更新其新聞平台及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等,就符合申請資格。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亦在網誌撰文,首次評論事件,認為對新聞工作者依法採訪毫無影響,修訂是要讓前線人員更清楚識別正常採訪的記者,避免假借採訪為由的人刻意阻礙警方行動,讓警方在可行情況下,容許記者到封鎖區內特別位置採訪,警隊可更有效履行其職責。

張建宗又指,目前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有206間傳媒,當中逾30間是純網媒,涵蓋面相當廣泛,重申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不會改變。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