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騙案升 慎墮「季節性」陷阱

警方近日展開「雷天」行動,出動逾百警力打擊網購黨,拘捕19男11女,檢獲電腦、智能手機、銀行存摺等。(曾秋文攝)

【經濟日報專訊】網購騙案有上升趨勢,警方發現騙徒按季節行騙,又採用電子錢包收款,令警方難以查帳。 警方近日動用過百警力打擊網購黨,拘捕30人,涉及162宗案件,總金額達88.8萬元,被捕者年齡最少僅17歲。 警方網絡及安全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林焯豪表示,網購騙案由去年上半年559宗,升至今年872宗,涉及金額由370萬元,升至570萬元。 拘30人 涉162案件90萬 警方近日展開「雷天」(DRUMSKY)行動,出動港島、東九、西九、新界南及新界北5大總區逾百警力,經分析及蒐集情報後,鎖定多個網上詐騙集團(亦稱網購黨),在全港多個地點,拘捕19男11女,包括4名集團主腦,9名骨幹成員,其餘17人有借用銀行戶口及支付寶戶口,年齡由17至51歲。 行動中,警方檢獲一批電腦、智能手機、銀行存摺、提款卡及銀行文件等。部分被捕人士有前科。兩人已被落案控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分別於本月13日及3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及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其餘則獲准保釋候查,警方不排除稍後有更多人被捕。 網絡及安全科技罪案調查科署理警司莫俊傑稱,涉網騙的貨品有演唱會門票、電子產品、手袋、手錶、網上遊戲、嬰兒用品等,受害人有學生、家庭主婦、白領、專業人士等。 誘買演唱會票 月餅券等 他指騙徒會按季節行騙,例如有外國明星來港開演唱會,或臨近中秋推月餅券,又或今年下半年趁多款新手機推出,就趁機在各社交平台推銷,以平、抵及優先誘苦主跌入陷阱。 莫俊傑又說,騙徒一般利用網上社交平台或購物平台發放出售貨物的信息,誘使買家付款後,即失去聯絡;亦有騙徒假扮買家,與賣家進行當面交收時,以未能兌現的銀行支票付款,或面交時將金錢放入信封,待受害人點算時將貨品搶走。此外,現時網上電子貨幣付款普及,騙徒會給受害人「二維條碼」付款交易,金錢直接進入騙徒電子錢包,令警方難以追查帳項。 警方提醒市民,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欺詐及洗黑錢,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警方同時呼籲市民進行網上購物活動時,應核實對方身份,盡量安排當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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