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冠聰:國歌法是法律介入政治 限制港人自由

羅冠聰認為國歌法是法律介入政治。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內地將制訂國歌法,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早前有指內地一旦通過《國歌法》,料香港要透過本地立法實施的機會相當大。香港眾志立法會議員羅冠聰指,有關建議會對言論自由及政治表達權利的限制,例如在港隊對北韓足球賽事,主場球迷繼續狂噓國歌,質疑是否代表全部8000人都要遭到檢控。 他續指,身份認同與對國家的尊重本應是政治問題,不應該以法律介入,「國歌法是以法律介入政治的體現,國家主權旗幟限制港人自由,並不可取。」 他擔心國歌法極有可能伴隨全方位的愛國教育,指草案規定國歌列入全日制小學一年級音樂課教材。全日制中學、小學應當將國歌歌詞和曲譜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學生學唱國歌。他認為,此舉是侵害香港教育自主,涉嫌違反《基本法》136條。 他質疑,國歌法會連同具中國特色的行政拘留一併行入,即15日行政拘留,擔心對本法法制傷害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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