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料職津申請人數會增加 難做到先批後審

羅致光指,已簡化申請程序,估計申請人數會上升,認為難以做到「先批後審」。

勞工及褔利局提出,放寬在職家庭津貼非單親住戶的基本工時要求,由現時最少每月144小時下調至72小時,為期一年。立法會褔利事務委員會同意交付財委會審議。

有議員認為是基層市民所期盼,有議員則期望程序盡量寬鬆,提出可否做到先發放津貼,之後發現有違規再作檢控。勞工及褔利局局長羅致光說,已簡化申請程序,估計申請人數會上升,而且涉及公帑,認為難以做到「先批後審」。

委員會主席、民建聯蔣麗芸說,要領取職津最起碼「要有工開」。羅致光回應說,如果夫婦二人每周工作時數加起來沒有72小時,他們的收入可能只有3000至4000元,即使提供職津都不能滿足基本生活需要,他會建議有關人士申領綜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