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僱主儲蓄遣散費長服金 上限或定為年度薪俸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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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見圖)與傳媒茶聚時指出,在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上,他認為政府助僱主儲蓄應付未來10年支付遣散費長服金,可設定上限,例如僱主年度總薪酬開支20%,即僱主每年須額外將薪酬開支增加0.3%至0.4%作儲蓄,僱主儲蓄戶口亦有投資組合帶來回報。 至於上屆政府建議,政府投放79億元以先資助僱主五成、兩年一減的模式,他直言這個方式亦可改變,政府內部正想多個方法去資助僱主支付,正在估算開支。而遣散費長服金上限,由39萬元下調至20萬元是為基層保障為主。 他又指,要僱主未來10年儲蓄20%總薪酬為上限,可能僱主也有保留,但39萬下調多少又與僱主儲蓄上限,互有牽連。 對於輸入外勞問題,他認為現屆政府是須適度就某些行為輸入外勞解決人手不足,除了安老院舍護理人員外,近日他拜訪商會時有個別行業反映問題,例如早前亦有指綠色小巴司機人手不足問題。他指基層行業未來數年老化、退休速度較快,政府會去按行業去檢視。 合約工時方面,他指香港人工時長,情況惡劣。但有工會反映,若推合約工時不如不搞,他認為合約工時是行前一步,但勞資不信任下,擔心僱主在合約中,將長工時合理化,政府內部會再討論如何去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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