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鈞滿稱日後如非必要不會喝酒 社服令可讓自己反省

藝人羅鈞滿醉駕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2年及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羅鈞滿在庭上表示,自己十分後悔,承諾不會再犯同樣事情。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接受感化報告建議,判處他執行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又指他因為酒精濃度超標3倍以上,需停牌兩年。 羅鈞滿離開法庭後表示,日後如非必要均不會喝酒,認為執行社會服務令可以讓自己反省,希望判決後可以重新投入工作。 案情指,羅鈞滿在3月26日凌晨駕車途中遇上警方設路障截查,經酒精呼氣測試檢驗後證實,體內酒精含量超標逾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