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鈞滿醉駕罰100小時社服令 停牌2年

羅鈞滿承諾「唔再做同樣的事」。關偉華攝

星島日報報道】無線電視藝人羅鈞滿(32歲)於本年3月26日凌晨,在旺角太子道被發現醉駕,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超出訂明限制逾3倍。羅今在觀塘法院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2年及需要執行駕駛改進課程。羅庭上稱「法官,我好後悔,我承諾唔再做同樣的事」。 感化官建議羅接受社會服務令,控方指被告是第三級呼氣超標,最低限度停牌兩年。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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