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廣告涉失實 借美國食監局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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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美容回春」、「徹底消脂」等都是常見的美容院廣告內容,有政黨翻查資料發現,一些美容連鎖集團廣告涉嫌誇大療程功效,又懷疑違規使用美國食品藥物監督管理局(FDA)的標籤作宣傳,令消費者誤以為FDA支持有關廣告陳述。海關表示正了解有關事件,實際個案需要根據調查結果及相關證據才能判斷。 深水埗區議員、民主黨消費者權益政策副發言人袁海文昨表示,上月翻查約十間美容連鎖集團廣告及資料,發現有四間美容院集團的網頁及廣告,涉誇大醫療儀器及美容療程功效。當中,有廣告聲稱療程可「徹底纖滅脂肪」,又稱三次療程就可令小腹減去三點三至六點三厘米。他引述,該療程使用的儀器向FDA提供文件顯示,只會破壞皮下脂肪組織,而臨牀測試只減去二點五五厘米。 袁又發現,至少三間大型連鎖美容公司於廣告或網頁上,都刊有FDA的標誌,但他引述,FDA明文禁止任何私人企業使用其標誌作廣告,以防公眾以為FDA支持某一企業、產品或服務等,他質疑涉事廣告或網頁容易誤導消費者,以為美容院與FDA是合作夥伴,或支持有關廣告陳述和功效。 另外,袁指一般美容廣告大多沒披露潛在風險和副作用,如妊娠高血壓、腫脹紅斑等,令消費者難以了解有關風險。 上周,袁向海關舉報有關廣告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有關美容集團應收回誇大功效及違規使用FDA標誌的廣告。他又指,外國如新加坡對醫學美容廣告作出嚴格限制和規管,「美容回春」等違反生命周期的宣傳字句在新加坡是不容許的。 海關表示,正在了解有關事件,惟每一宗個案的情況皆有其獨特性,實際個案需要根據調查結果及相關證據才能判斷,不能一概而論。海關呼籲消費者,若發現懷疑違反《條例》的活動,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二五四五 六一八二舉報。 有醫療集團回應指,據FDA標準,獲認證的儀器可在宣傳及產品廣告上引用FDA認證的字眼。 另一美容集團表示,公司參照儀器供應商及廠商所提交的報告,列出有關療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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