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林董事命案 殺夫妻提覆核求確定刑期

小圖為Nancy Kissel。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美林證券高層簡崇諾,03年11月在陽明山莊住所內遭妻子Nancy Kissel在奶昔落藥迷暈後殺害。案件經過兩次審訊後,Nancy被裁定謀殺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已服刑逾10年的她不服長期監禁刑罰覆核委員會拒向行政長官建議,以確定的刑期取代她判囚終身的無限期刑罰,讓她可有條件地提早獲釋;委員會亦沒有表明她至少還需服刑多久始可獲釋,認為委員會的決定是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她昨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有關決定,以及要求法庭頒令委員會要作重新考慮。 申請人在入稟狀指出,委員會作覆核時應考慮她的個人特殊情況,包括她犯案時的精神狀況,對事件有悔意,在獄中表現良好,不可能再重犯及不會對社會造成危險等因素,加上她已服刑逾10年,足以可提早獲釋,委員會理應向行政長官作出建議,把她的刑期改為確定刑期,又或者告知她至少還需服刑多久。申請人另指,她希望移交返回美國繼續服刑,若她未能向美國當局顯示她需服的確定刑期,便未必可在美國服刑。 法庭記者:梁瑞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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