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物業香港置業涉合謀定價 中原集團申請寬待獲接納免被提告

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向美聯集團及旗下美聯物業、香港置業,以及公司5名人士展開法律程序,指他們與另一地產代理簽訂協議,要求前線代理在銷售一手物業時,必須收取最少2%實收佣金,構成合謀定價,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 競委會表示,兩間公司在去年12月至今年3月期間,先後6次會面協商,隨後在今年1月發出內部通告,列明代理由今年1月1日起,必須在交易收取最少2%實收佣金,競委會之後接觸兩間公司展開調查,經過11個月時間完成。 至於涉案的中原集團,由於向競委會申請寬待政策獲接納,因此不被競委會提告,但仍可能被展開後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