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襲擊梁國雄案判囚 官喻勿因任何理由犯案

老翁襲擊梁國雄案判囚 官喻勿因任何理由犯案

【Now新聞台】一名老翁今年四月在中聯辦外用硬物襲擊梁國雄,他早前在開審前認罪,被判監三個月零六日。裁判官勸喻被告不要因任何理由而犯案,共同為香港建設一個和諧社會。

81歲被告黃森球被控於4月16日用硬物襲擊梁國雄,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被告無律師代表他曾在庭上指,襲擊梁國雄是「替天行道,為大家好,不是為自己好」,又說「許智峯、黃之鋒遲早都要死」。

案情指,社民連和工黨成員今年4月16日下午到中聯辦請願,抗議港澳辦及中聯辦干預立法會事務,其間梁國雄在西營盤均益大廈三期外遇襲。被告當場被捕,情緒激動,警員即場檢獲一支生鏽的金屬利器。梁國雄其後送院檢查,他的右腰窩受傷。

裁判官鄭紀航表示,曾參考過往案例,指案例中的傷者傷勢雖然較梁國雄的傷勢嚴重,但被告用一把類似鑿的尖頭物件襲擊梁國雄,較案例中的武器嚴重。

社會服務令報告指被告不適合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判被告監禁四個月,由於被告認罪,扣減兩成刑期後,判處被告監禁三個月零六日,並勸喻被告千萬不要因為任何理由而犯案,要互相尊重,共同為香港建設一個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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