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理大衝突示威者 兩男子非法集結罪成被判囚五個月

兩名男子於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響應號召前往尖沙咀一帶聲援,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今日於區域法院同被判囚5個月。 23歲被告陳以諾報稱學生,另一名27歲被告陳杰風報稱無業,辯方求情指本案不是發生於主要幹道及政府重要機構,沒有阻塞交通樞紐,當日並非特別日子,加上兩名被告承認大部分控方案情,已感到後悔。 辯方又指,被告陳以諾案發時不足21歲,而且他在還押期間未能上課及與家人見面,希望法庭不要判處太重刑罰,以便他在9月重回校園。至於被告陳杰風已感到後悔,希望可以盡早重返社會。 法官李俊文表示,即使理大附近當時正值暴動事件,但沒有證據顯示事件與本案有關連,本案的暴力程度較輕,沒有實質衝突,沒有暴力行為或使用武器,亦沒有財物或人命損傷,以及沒有直接迫近警方防線。涉案道路不是主要交通道路,接納兩名被告屬參與程度較低的角色。法官考慮到案情輕微,兩名被告背景良好,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他們的求情信,並接納兩名被告是一時犯錯,承受3年多壓力,酌情扣減1個月刑期,判處兩人監禁5個月。 同案另外8名被告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律政司已向高等法院上訴庭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