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越漢當非法清潔工 判囚逾2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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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一名持行街紙的越南籍男子,當非法勞工昨日(1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22個月兩星期。 入境處調查人員是於去年12月10日進行的「曙光行動」中,在長沙灣的一棟住宅大廈的大堂內拘捕該名43歲越南籍男子。被捕時,他正在從事清潔工作。在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期間,發現他持有行街紙,及為免遣返聲請人士。 男子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案件經審訊後,他被判監禁22個月兩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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