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市民無意圖侮辱國歌 不會「誤墮法網」

聶德權指,如市民沒有意圖侮辱國歌,國歌條例對市民生活不會有影響。

【星島日報報道】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國歌法》本地立法的目的是希望大眾尊重國歌,條文主要為指引性。如市民沒有意圖侮辱國歌,國歌條例對市民生活不會有影響,也不會出現所謂「誤墮法網」的情況。 聶德權出席電台節目後向傳媒表示,《國歌條例草案》列明,任何人出席奏唱國歌場合須舉止莊重和遵守肅立禮儀,但此乃指引性條文,不帶罰則。對於公開和故意侮辱國歌的行為,《國歌條例草案》則明文禁止並訂立罰則,市民勿以侮辱國歌的方式表達意見。 被問及香港眾志成員闖入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掛上示威標語,聶德權指任何表達意見的行為均須合法,不應影響他人甚至令他人受傷。 他稱,《國歌條例草案》保障言論和表達自由,並未限制市民表達意見的內容,只是合理限制表達方式,即不可以公開、故意侮辱國歌的方式表達意見。國歌條例要求市民尊重國歌,而不是強迫大家唱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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