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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偉違保釋條件 裁判官認為潛逃風險增下令還柙

【Now新聞台】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捕的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涉嫌違反另一宗案件的保釋條件,無交出所有旅遊證件。裁判官認為他違反保釋條件,明顯增加潛逃風險,因此撤銷他的保釋,還柙至案件下月再訊。

胡志偉早上離開荔枝角收押所,前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他雙手被鎖上手銬。

胡志偉早前被控去年七一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去年12月獲法庭批准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他因參與民主派初選,星期三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期間被發現仍管有一本BNO,警方於是向法庭要求撤銷他的保釋。

控方在庭上指,胡志偉涉嫌作出虛假聲明及誤導警員,不排除會加控其他控罪。據了解,警方初時要求胡志偉交出旅遊證件,胡志偉表示早前保釋時已經全部交出,之後警員追問,他才提及自己有BNO。

辯方律師強調,胡志偉沒有離港意圖,否則他不會主動向警方提出,警員才能找到BNO,加上他在港有緊密聯繫,認為法庭可再施加其他保釋條件,批准他繼續保釋。

裁判官羅德泉表示,案件去年12月提堂前,胡志偉已準備交出旅遊證件,但當時只是帶同特區護照和回鄉證。他在翌日簽署的聲明,提醒他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但他未有交出。

裁判官認為他違反保釋條件,潛逃風險增加,因此撤銷他的保釋,胡志偉要還柙至案件下個月八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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