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未成年「契女」性交 提分手即施襲 「契爺」罪成候判

【on.cc東網專訊】三旬無業男子「一腳踏幾船」,在結識1名15歲女生後被指橫刀奪愛,強迫女生與其時任男友分手後與他拍拖,但又要求她稱他「契爺」。惟成事後,女生才驚覺男方原來另有女友。她不想拖拉,卻遭男方捉頸扯頭髮。事件報案處理後,更揭發2人曾無套性交。涉案無業男子事後被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普通襲擊2罪,案件早前在區院審訊,他辯稱與女生僅屬契爺契女關係,不過法官今天(28日)就裁定他2罪俱成立。法官直斥被告大話連篇、自欺欺人,形容其證言就像他的私生活和男女關係一樣一片混亂,下令將被告還押至5月10日判刑。

38歲被告曾國成,報稱無業。控方案情指,女童X案發時15歲。2020年11月,X認識被告,稱他為「契爺」。被告其後強迫X與時任男友分手,並要求X做他的女朋友。二人於同年12月正式交往。2021 年9月某日,X到被告位於天水圍天悅邨悅華樓的住所,期間被告在沒使用避孕套的情況下與X性交。數天後,X再到被告住所。當時被告的另一名女友亦在場。X指她不想與被告拖拖拉拉維持關係,被告聞言即抓着她的脖子將她按倒,X掙脫並離開住所。當她到達電梯大堂時,被告扯她的頭髮。

被告則辯稱,與X一直只是契爺與契女的關係。他與X認識以來,一直有3名女朋友,包括X的契媽。被告說,任何時間都沒有與X發生過性行為,亦沒有在電梯大堂施襲。法官裁決時指,認為被告證供一派胡言,更批評被告雖年近40,但仍只是一名遊手好閒的無業遊民,只是在不同女朋友家中暫住。另外,X曾在WhatsApp中說「我見過你最愛我個樣,所以你而家愛唔愛我,我一眼就望得出」、「以後,你同你嘅人一齊,我同我啲仔一齊。大家用父女關係去相處」。法官指,從他們的對話可見,二人絕非契父女的關係,被告說只當女生是他的一名契女,屬自欺欺人的託詞,表明拒絕接納他在庭上所作的任何證供,裁定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DCCC 21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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