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職員威嚇18名顧客參與健身計劃 健身中心董事判囚27個月
【on.cc東網專訊】健身中心一名董事與7名職員,被指約於一年間透過威嚇手法,迫使18名顧客參與其健身計劃,包括騙取客人填寫個人資料、以體格健壯職員在場威壓、押送客人往提款及拉扯致痛楚等迫使顧客就範,事後更要顧客拍片聲稱參與計劃才予以放行。有關計劃由3萬多至20多萬港元不等,涉事職員等更曾擅自以顧客的信用卡進行簽帳,顧客損失達82萬港元。該8人事後被海關拘捕,他們早前於區院承認串謀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等罪,該董事今(10日)被判囚27個月,7名職員中的6人被判囚4至22個月,1人被判履行社會服務令,法庭亦下令他們須賠償予事主。
8名被告依次是王澤南、譚嘉希、楊滙邦、周梓澄、夏德尊、黃展澤、方志傑及董欣鑫(年齡由18至26歲)。首被告案發時為Small Medium Large Studio Limited(S.M.L Studio)的董事,其餘7人則是職員,他們分別承認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串謀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盜竊及串謀盜竊等24項控罪,黃展澤則再承認一項沒依照法庭指定歸押罪,涉案日期由2018年6至2019年8月。其中王澤南承認20項控罪,被判囚27個月;譚嘉希被判囚22個月、楊滙邦被判囚18個月、周梓澄被判囚13個、夏德尊被判囚4個月、黃展澤被判囚7個月、方志傑被判囚18個月,董欣鑫則被判履行100小時社會服務令。法官姚勳智指各被告有預謀犯事,且手法純熟,令消費者進退兩難,被告的行為打擊消費者的信心,影響服務業。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監督蔣依莉,於判刑後指本案為商品說明條自2013年修訂後,在區院審理的同類案件中判刑最重的一宗。她指判刑具阻嚇作用,並能向業界不良份示予以清晰警示,及為事主討回公道,冀能提高公眾對此類不良營商手法的關注。
案件編號:DCCC 65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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