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葉繼歡張子強合稱三大賊王 提堂時稱「我不是季炳雄」

季炳雄2003年在佐敦落網及被定罪判監24年。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今日出獄,現年59歲的季炳雄,與已去世的葉繼歡及「大富豪」張子強,並稱為「香港三大賊王」。相對葉繼歡的有勇無謀、張子強的高調炫耀,季炳雄行事低調謹慎得多,即使被捕提堂,仍堅稱「我不是季炳雄」。 偏愛劫珠寶行的季炳雄,早於70年代已在廣州做扒手,80年代隨扒手集團偷渡來港。到港之初,季炳雄曾當建築工人及裝修工人,但賊性難改屢次犯案,繼續以盜竊為生。他1984年在獄中認識曾持槍劫金行的黃志明,並通過他加入一個省港旗兵組成的「大圈幫」。 季炳雄涉嫌與本港多宗表行及金行劫案有關,涉及金額近2500萬元。當中1985年5月,他出獄不久即策劃轟動一時的尖沙嘴表行械劫案,涉嫌持槍行劫彌敦道忠信表行,並向飾櫃連開兩槍,劫去180萬元財物,逃走時更與圍捕警員「駁火」爆發街頭槍戰,導致11人受傷;另於1994年,集團涉由中環金輪表行掠走1000萬元財物,逃至地鐵中環站時與警方駁火,流彈轟斃一名23歲女途人,另釀6人受傷。 警方2001年將他列為頭號通緝犯,破紀錄懸紅200萬元,再透過國際刑警進行全球通緝。兩年後,警方得悉他與同黨居於佐敦文英街文景樓12樓一單位,飛虎隊趁他們入睡時破門拘捕。季炳雄因使用槍械、意圖拒捕、無牌管有槍彈及爆炸品等罪成,被判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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