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德風波揭校方誤解校本管理

【星島日報報道】興德學校的校政風暴愈演愈烈,教育局早前向校長陳章萍發警告信,羅列五項嚴重違規與異常情況的「罪狀」,並要求她今午到政府總部向當局親身解釋;陳章萍日前卻向教育局發律師信。有教育界友好同程尚達分析指,校方一直以校本管理為由拒當局規管,對「校本條例」有錯誤理解。 興德的校政風暴,是源於校方未遵守教育局要求暫緩解僱兩名教師的指示,以及當局到校調查發現「影子學生」、校長陳章萍蓄意提供虛假資料等管治問題。其實當局在上月初派出兩名委任校董進駐學校時,校方已採取不合作態度,甚至有校董批評當局做法是「公然違反校本政策,干預學校內政,左右學校管理」,校方在六月更去信教育局投訴,指當局「越俎代庖」過度參與涉學校管理的投訴、架空法團校董會及鼓勵教職員「不按程序投訴」。 經當局調查掌握違規情況,加上校董會上月會議出現流會風波,當局唯有運用《教育條例》,先後派出八名委任校董進駐該校,僅較辦學團體少一人,決心整頓校政。教育界友好分析指,今次興德違規問題嚴重,與治校思維把「校本管理」無限放大有關,「校方不理會教育局依法發出的指示、驅逐到校跟進的當局人員,均見校方以為『校本管理』毋須接受政府規管。」 友好表示,「校本條例」在〇四年通過,原意是加入經選舉產生的家長、教師及校友代表,提高校政透明度,讓學校有更大自主權管理校務、運用資源與規劃學校發展,然而教育局對學校並非撒手不理,「《教育條例》對學校規管仍然有效,比如今次教育局發出指示、委任校董駐校,均是常任秘書長依法行事的權力。」友好坦言,興德學校屬津貼小學,資源來自公帑資助,接受政府規管是必然要求,「校本管理並非違法違規的擋箭牌」。 據悉,校內有人煽風點火,把工會處理教師投訴、政府整頓校政等,形容有「外人」針對「鄉事派」,令重視鄉土情誼的校董被誤導下,抗拒教育局的監管。不過,事件發展至此,學校刻下的首務是撥亂反正,合作始是行之正道,否則若持續分歧,相信當局只能運用「最後一着」,向辦團收回辦學權,把學校重納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