艷女被殺案死者短訊斥被告妻「有病」

陳文深(中)。

於06年由四川來港、曾於尖沙咀夜店工作的33歲艷女秦嘉儀於11年10月,返回牛頭角淘大花園E座寓所後一直失蹤,懷疑遭現年42歲、於金融公司任職董事的已婚男友陳文深殺害及毀屍滅迹,陳被控一項謀殺罪名,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開審。 控方於開案陳詞指,秦於11年10月5日返家後便告失蹤,屍體雖一直未被尋回,但綜觀強烈的環境證供,認為唯一合理推斷是被告殺害女友及非法處置其屍體。 控方透露,已婚的陳於07年與女死者相識,及後兩人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男方更為女友支付淘大花園單位首期費用,又形容兩人關係一直不穩,更時有暴力,男方妻子於11年7月揭發丈夫有婚外情後,雙方關係出現問題。 控方又在庭上披露,被告妻子於11年7月揭發丈夫有婚外情後,曾主動以短訊聯絡秦,希望面對丈夫不忠的事實,秦於短訊內容曾指對方「連鷄舞小姐也不如」及「有病」,更稱「若我真的傷害你,你已死了幾次」。 案件明續。 法庭記者:劉瑋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