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擬修例 BNO 簽證港人與伴侶可分開申請 惟要求與家人同住

<匯港通訊> 英國政府計劃修訂《移民規例修訂文件》(Statement of changes to the Immigration Rules),其中涵蓋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居留簽證。修訂列明,BNO 持有人與伴侶申請人(即非BNO 持有人)可分開不同時間申請簽證,但必須證明「有意(intend to)同住英國」,條文預料10月6日生效。

不少家庭有意以「太空人家庭」方式移民英國,在取得簽證後,將子女留在當地入讀寄宿學校或交寄養家庭、或當地親戚照顧,享受英國免費教育,父母或其中一方則回港工作賺錢。

英國內政部日前計劃更改簽證的部分條款,列明 BNO 持有人及其伴侶申請人將可分開時間申請 BNO 簽證,但須證明抵英後「有意(intend to)同住英國」,條文預料10月6日生效。

根據現行政策,若伴侶沒有 BNO 資格,持 BNO 的主申請人須聯同伴侶受養人 (dependent)一同申請簽證,才能一同獲得居英權。更改條文後,主申請人即使申請完畢,已獲批 BNO 簽證,其伴侶仍可被視為受養人申請人,在往後時間申請簽證。

有移民顧問表示,若最終未能證明一家人在英國同住,5年後能否順利取得居留權可能有變數,估計修訂旨在修補「太空人」漏洞。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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