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示威現場非法集結 3男分別判監及勞教

【on.cc東網專訊】2019年8月25日荃灣遊行演變成暴力衝突,3名男子分別被控當日參與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經審訊後被判罪成,被令還押至今日(1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結果3人分別被判4至5個月監禁及判入勞教中心。其中2人在判刑後即時提出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批准他們的保釋申請。

3名被告依次為陳港榮(22歲、學生)、岑子軒(24歲、工程助理)和葉仲德(25歲、工程助理)。他們被控於2019年8月25日,在荃灣眾安街近沙咀道與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岑另被控管有1個可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最終岑被判囚5個月;陳及葉則分別被判囚4個月及被判入勞教中心,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判刑時指,案發時正值社會運動的高峰期,當日現場有逾百人參與非法集結,陳及葉積極參與其中,在前線指罵警員。雖未有直接證據顯示岑有何行為,但從他身處現場,可見他屬支持及鼓勵在場示威人士,加上岑被搜出管有雷射筆。惟3人並非領導者角色,該次非法集結歷時不長,亦非針對特定財產及沒有人命傷亡,故在同類型案件中並非嚴重。

案件編號:WKCC 329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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