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衝突】中大生被控襲警罪脫 官指控方說法存在疑點

被告祝嘉樂。 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中文大學男學生被控一項襲警罪,他早前否認控罪,今於西九裁判法院接受裁決,劉綺雲裁判官翻看相關片段後,認為控方說法存在疑點,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劉官指,警員跌倒時,被告祝嘉樂正高舉手機拍攝防線內遭搜查的女子,又指出,如果被告在用力施壓,但沒有進入防線的情況下,被告應伸出手,雙方之間應有距離,但片段中未見此情況。她又認為,目擊的警長並未目擊事發經過,只看見被告的手貼近胸前及衝向警員,而當時他正處理其他職務,與事發地點相隔多個身位,認為警長視線可能受阻。 她又提到警長多次指出被告「佢kick我」,但kick和推是兩個不同概念,kick應為被硬物或繩接觸下肢,警員應下意識感到被推而不是kick,身體不應有混淆。劉官表示,對控方說法存有疑問,又指辯方的說法存在可能性,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定被告襲警罪名不成立。 法庭記者:羅綽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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