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入稟高院 要求聆案官評定律師行服務費

【on.cc東網專訊】華懋慈善基金於上星期五(19日)向高院原訟庭入稟,涉及與它合作超過10年的高露雲律師行。華懋方面向高院提出申請,要求把高露雲向華懋開出的服務費帳單,交由高院聆案官作評定。估計有關服務費用涉及之金額將數以億元計。

本案原告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被告高露雲律師行。原告在上周五向高院提出6宗申請,要求由聆案官評定被告發出的6份帳單。有關帳單涉及多宗訴訟,其中最注目的一宗,是原告與商人陳振聰爭議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生前2份遺囑效力的案件,結果原告最終獲判勝訴。

另外一宗案件,則涉及原告是龔如心遺產的受益人還是受託人的爭議,法庭最終接納律政司說法,裁定原告為遺產的受託人。此外原告請求法庭評定的帳單,還包括原告要求更換龔如心遺產管理人、商人林義雄向原告追討貸款、及商人陳書春向原告追款的訴訟。

資料顯示,原告是在2009年初,即與陳振聰的遺產案開審前約3個月,開始聘用被告作為其法律代表。而原告今次入稟,就選用另一間「眾達國際法律事務所」為其代表。原告並無在入稟的訴狀文件披露,6份帳單所涉及的律師費總額為何。不過被告旗下的律師曾經透露,估計在龔如心遺產案中,原告的訟費已約2億港元。而與律政司爭拗原告是否受益人的案件,單計終審法院的訟費已達700萬港元,估計約加上原訟庭和上訴庭的費用,此案所耗費用亦肯定達8位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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