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島毒案疑點重重 四港人判終身監禁

■在菲律賓捲入毒案的四名港人,昨被裁定藏毒罪成,判囚終身。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四名港人前年在菲律賓蘇碧灣海面,捲入漁船製毒及藏毒案,但案件疑點重重,他們經兩年審訊一直否認指控,但當地法院在各方證明四港人清白下,昨仍裁定四人藏毒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並罰款五百萬披索(約七十四萬港元),而製毒罪不成立。家屬聞訊不斷痛哭,形容為冤案:協助四人的立法會議員直指判決不公平,要求特區及中央政府介入。 菲律賓裁定四名港人販毒罪成,判囚終身。該四名港人為梁樹福、盧榮輝、陳國棟及郭錦華,昨晨十時許,身穿囚衣扣上手銬,由執法人員押往奧隆加坡地方法院應訊,各人家屬亦抵達法院聽取判決;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派出助理,與中國駐菲大使館人員旁聽及陪伴親屬。 開庭後法官隨即宣判,指四名港人藏毒罪名成立,但製毒罪名仍有合理疑點而不成立,判處四人終身監禁,並罰款五百萬元披索(約七十四萬港元),四人聞判後情緒激動,其中郭錦華當場痛哭,由犯人欄跌落地上,四人其後被帶走,家人即場痛哭落淚。 辯方曾經呈上當日傳媒拍下片段,質疑毒品並非從被告背囊搜出,亦有當地電視台職員出庭,證明四人清白。但法官在判詞則指,當日緝毒警員口供明確及可信,過程有傳媒在場,不接納毒品是插贓,即使毒品只在梁樹福背包找到,不等於同行各人可置身事外,法院相信四人密謀販毒,故判處四人終身監禁。 事發於一六年七月十一日,涉事四港人受聘到菲律賓蘇碧灣,準備駕駛一艘五十米漁船返回廣東沙堤,當各人上船不久,當地警方即突擊搜查。但奇怪是當地警方似乎胸有成竹,除菲律賓警察總長親自帶隊外,更請來大批傳媒到場才開始搜查。最後在一個背囊內搜出一包重四百七十克「冰」毒,及在船上搜出製毒工具,拘捕船上四名港人,控以製毒及販毒罪,兩年來四人一直否認控罪,而審訊法官聲稱接獲死亡恐嚇,要更換法官。 協助四人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案件疑點重重。他指出,從當日電視台拍下片段所見,聲稱檢獲毒品的背囊,在第一次搜查時,內里物品全部翻出,均未見毒品,在場記者亦親眼目擊。但其後有人將背囊拿到船艙,再安排緝毒犬入內,即在背囊檢獲一包「冰」毒,此為極大疑點。 涂認為四人未獲公平審訊,是不公義的,結果不能接受,家屬決意上訴,希望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關注判案是否公道,並作出跟進。 保安局回應稱,入境處在事發後接獲求助,已一直透過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中國駐菲律賓共和國大使館了解及跟進,大使館人員亦有出席昨日審訊。入境處會繼續與當事人的家屬、公署和大使館保持聯繫,亦會請大使館盡快安排探視當事人,向他們提供所需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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