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淑儀稱將來審理「港區國安法」案件不宜安排陪審員

葉劉淑儀稱將來審理「港區國安法」案件不宜安排陪審員

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將來審理涉及「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不適合安排陪審員審訊,因陪審員會有很多不同理由拒絕參與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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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葉劉淑儀,出席一個電台節目後,回應當年推動《基本法》23條立法時,後期於條例草案加入必須有陪審員審訊的建議,但現時認為不適合是否因擔心社會氣氛改變,不少人對立法反感,如設陪審團對案件不利。葉劉淑儀說,過去本港極少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加上陪審團可能會驚被「起底」,因此認為不適合。

對於近期不少港人續領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葉劉淑儀說,現時仍未有細節,如果只能旅遊不能工作,並無作用。除非英國大幅修改入境規例,列明不需符合技能、從事短缺工種等要求,甚至表明會接受35萬護照持有人,否則港人好難在當地生活,而且要留在英國6年才取得居英權,這段時間要交英國稅項,又無法享受當地福利。

她又批評,英國如提供渠道,容許持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港人擁有居英權,實際上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備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