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國謙料12港人被控非法入境 涂謹申指過往可遣返

12名港人上月底涉嫌非法入境內地水域被截獲並羈押在深圳,有受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取得委託書公證文件,今日下午到深圳鹽田看守所爭取探視。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接受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時說,看暫時的資料,估計12人被起訴涉及非法入境內地罪行的機會較高,而涉及國安法的機會則較低。 他說內地應該會在30多天內決定起訴的罪行,並開展相關法律程序,有關人士在內地完成審判和服刑後,便會遣返香港再進行在港的相關法律程序。 葉國謙強調,內地法律有保障被捕人士包括聘請律師的權利,但要先證實委託律師的身分,及是否已徵得當事人或其家屬同意。當局會先要求律師做公證證明,以免有人炒作。他說按內地法律,非法入境刑期是1年,但情況嚴重可被判監2至7年,如果因擔任「蛇頭」引致他人死亡,可以判終身監禁。 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在同一節目表示,以往港人在港犯案而在外地被發現,香港政府會積極尋求遣返相關人士,香港和內地沒有引渡安排,但以往亦可以要求將涉案人士送返香港,再在邊境交收。 他又說,據報今次涉案者並非想潛逃到內地,沒有意圖在內地犯案,而特區政府協助在內地觸犯法律的港人,並非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