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優躺」侵權終審 葛優獲賠7.5萬

星島日報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在互聯網廣泛流傳,內地著名影視演員葛優的一幅劇照「葛優躺」,因被旅遊服務公司藝龍網用於宣傳,被葛優告上法庭。 北京第一中級法院昨日終審宣判,要求涉案的藝龍網賠償葛優七萬五千元人民幣。 葛優在電視劇《我愛我家》中一幅躺在椅子上的劇照近年在內地互聯網流傳,照片被稱為「葛優躺」,也成為放鬆、慵懶、頹廢的代名詞。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藝龍網公司發布微博,文字內容包括直接使用「葛優躺」文字和在圖片上標註文字,葛優認為該微博中提到「葛優」的名字,並非劇中人物名稱,宣傳內容為商業性使用,侵犯了其肖像權,遂將該公司訴諸法院,要求其賠禮道歉並予以賠償。 一審法院支持了葛優的訴求,判決其賠償葛優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七萬五千元並賠禮道歉。該公司不服,上訴至北京第一中級法院。近日,北京一中院終審認定藝龍網公司構成侵權,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