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珮帆:支持修訂傳媒代表定義 是時候撥亂反正

警方將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只持有記協和攝影記協所發出的會員證不再符合相關定義。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支持有關做法,認為自反修例示威開始,每次衝突現場均有大批自稱記者的人士,阻差辦公,亦阻礙真正專業媒體的採訪,假記者氾濫的風氣是時候撥亂反正,相信有助維護真正記者的尊嚴,亦不會影響到新聞自由。 曾經是記者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社會近年對新聞記者抱有懷疑態度,希望有清晰的指引,告知社會哪些是受過專業訓練、令人信服的真正新聞機構,重拾社會對傳媒的信任,相信警方與傳媒代表機構會繼續溝通,找出可以接受的方案。 至於有關修改是否違反《基本法》,會否被司法覆核。梁美芬表示,若對任何政策不滿均可以提出訴訟,指出法庭會考慮不同因素,包括相稱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