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美適工廈奪命火 地政總署證涉事單位違契

地政總署方派員調查後,證實起火單位有違契情況。

星島日報報道】葵涌美適工業大廈周六發生3死奪命火警。地政總署表示,根據地契,涉事工廈用作「工業及╱或貨倉」用途,署方派員調查後,證實涉事單位有違契情況,會盡快採取適當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 由於美適工業大廈並無領有危險品牌照,因此無納入首輪執管安排。一般情況下,地政處會向有關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28天限期內糾正,期限屆滿後仍未糾正,地政處會進行「釘契」。 而根據紀錄,工廈並無業權人曾向地政總署申請更改或豁免有關的用途條款,亦未曾根據「活化工廈措施」向署方申請整幢改契,以容許非工業用途。署方過往亦沒有接到關於該工廈有違反地契用途的投訴。 昌明投資執董雷勝明發表聲明,稱該公司不是肇事的10A單位業主,亦無從事劏房業務。聲明指,單位是由業主Profit Tone Hong Kong Group Limited租予獨立第三方租客(「租務營運者」),該租務營運者所作之一切行為均與昌明投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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