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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醫院病人誤殺院友罪成 判囚兩年

【Now新聞台】三年前,葵涌醫院一名精神科病人與同房院友爭執推撞,院友及後被發現死亡,被告誤殺罪成判監兩年。

控罪指被告張澤明於2018年11月與同房41歲男病人爭執,浴室外的閉路電視顯示兩人口角,被告從後推對方的肩膊,抓住他的衣服,並先後進入浴室,院友及後被人發現倒臥浴室,送院搶救後死亡。

法官李運騰判刑時指,被告受朋輩影響吸毒,並有12次定罪紀錄,涉及普通襲擊、蓄意傷人及刑事毁壞等,顯示被告過往有使用暴力;今次案件源於小事爭執引發悲劇,是被告在藥物治療下的過度反應。

另外,法庭認為律政司起訴程序有嚴重拖延,被告於案發後兩年才被起訴,因此扣減半年刑期,判被告入獄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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