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森認為應繼續容許反對同性婚姻的意見

蔡志森認為應繼續容許反對同性婚姻的意見

美國最高法院日前裁定同性婚姻全國合法化。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認為,即使香港他日討論可能通過同性婚姻,都應該繼續保留不贊成的空間、容許其他反對同性婚姻的意見,就如批評離婚或婚外情一樣。 蔡志森在本台節目形容,美國今次的裁決,法官個人的取態佔很重成份,又說如此重要的社會制度改變,不應該由幾位法官決定。 出席同一節目的「大愛同盟」發起人何秀蘭認為,要社會完全同意同性婚姻很困難,所以法例的改變在同志平權方面,快過社會的改變。她希望,透過法院的裁決或議會,把不能接受平權的人改變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