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麗芸倡政府設「新生代基金」 議案最終遭立法會否決

蔣麗芸認為,「新生代基金」有助紓緩隔代貧窮。

民建聯議員蔣麗芸在立法會動議無約束力議案,建議政府設立「新生代基金」,議案最終被否決。

蔣麗芸認為,「新生代基金」由政府與家長配對,每年為兒童供款,供款日後可待兒童成年後用作醫療開支,亦可撥入強積金或者購買政府債劵,認為有助紓緩隔代貧窮。

不過,多名建制派議員對建議有保留。自由黨易志明稱,建議與蔣麗芸數年前提出的「嬰兒基金」有如舊酒新瓶,又指本港人口老化,未來醫療及福利開支只會有增無減,無差別供款非有效運用公帑的方法,增加政府負擔。

經民聯議員梁美芬就指,很多青年由於有家長安排一切,所以沒有夢想,加上本港教育問題,令青年一味埋怨政府、社會及家長,認為本港及國家機遇處處,青年可以把握,例如創科發展等。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說,議員提出的基金為所有兒童而設,認為應該確保緊拙的公共資源用於有需要人士,例如院舍或幼兒服務中心,政府日後亦會繼續針對性扶助有需要人士。